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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月起动物运输入粤需走指定道口 违者*高罚款1万
来源: | 作者:pmo497030 | 发布时间: 2019-08-29 | 712 次浏览 | 分享到:
南方日报讯 (记者/黄进 实习生/潘晓凝)近日,省人民政府发布了《关于从本省指定道口运入动物及动物产品的通告》(以下称《通告》),规定从2019年9月1日起,从指定道口运输动物及动物产品进入广东省。
  目前,政府规定指定道口实施有效期暂定2年,根据动物疫病防控形势需要,期满前再决定是否延期。
 
目前,政府规定指定道口实施有效期暂定2年,根据动物疫病防控形势需要,期满前再决定是否延期。
  《通告》中所列动物主要是指猪、牛、羊、家禽等,其他动物如蜜蜂及犬、猫等宠物以及目前尚未有检疫规程进行检疫的动物不在范围之内。动物产品主要是指猪、牛、羊、家禽等的产品和副产品,不含无需动物产品检疫证明就可流通的牛奶、商品蛋等。
  《通告》规定,运输动物(猪、牛、羊、家禽等)及其产品进入广东省的,应当随车携带产地有关部门出具的检疫合格证(动物卫生证书)等证明,从指定道口运入,接受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的防疫监督检查(包括进行查证、验物、消毒及信息登记追溯等),检查合格并取得道口检查签章后方可进入广东省。凡未从指定道口运入并取得道口检查签章的动物及动物产品,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接收。
  《通告》指出,凡未从指定道口运入动物及动物产品的,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会同公安机关或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进行劝阻;如果不听劝阻强行运入的,将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罚,*高可罚款1万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