临近年末,禁养之声依然不停。
中山,“禁养区”有近3万公顷水域滩涂
12月14日,中山市海洋与渔业局局长吴钧海,广东省渔政总队中山支队支队长梁枫等在某访谈节目中透露,《中山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》正在组织编制,29337公顷水域滩涂将划为禁止养殖区,12652公顷水域滩涂划为限制养殖区,养殖尾水需达标排放。
吴钧海透露,《中山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》已组织编制,框定2030年前的渔业空间布局是重点。
首先是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、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、行洪区和河道堤防安全保护区等29337公顷水域滩涂划为禁止养殖区。另外,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、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和外围保护地带、风景名胜区等12652公顷水域滩涂划为限制养殖区,养殖尾水需达标排放。虽然禁止养殖区和限制养殖区外的水域滩涂将被划为养殖区,不过,养殖区从事养殖活动需要申请水域滩涂养殖证,实行持证生产。
海口又划定一片禁养区,*高会被罚100万元
12月12日,记者从《海口市龙塘饮用水水源保护规定》(以下简称《规定》)新闻发布会获悉,《规定》加大龙塘饮用水水源保护力度措施,对在龙塘饮用水水源一级、二级保护区内设置排污口的,*高可处以一百万元罚款。《规定》自2019年1月1日施行。
南渡江龙塘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划图
水源保护区设排污口,可处一百万元罚款
在龙塘饮用水水源一级、二级保护区内设置排污口的,由市、区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拆除,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;逾期不拆除的,强制拆除,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,处五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,并可以责令停产整治。
在龙塘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放养畜禽、洗涤的,由生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,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。
在龙塘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或者组织进行旅游、垂钓的,由生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,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;个人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游泳、垂钓的,由生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,处五百元以下的罚款。
为加强水产养殖污染防治,强化陆域水产养殖项目的环境管理,保护我省生态环境,海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厅厅制定了《海南省陆域水产养殖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规定(试行)》。规定中对新建水产养殖项目的环保问题做了明确阐述。
各市、县、自治县人民政府,省政府各相关部门:
为加强水产养殖污染防治,强化陆域水产养殖项目的环境管理,保护我省生态环境,我厅制定了《海南省陆域水产养殖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规定(试行)》,经省政府同意,现印发给你们,并提出如下要求,请一并贯彻执行。
一、各市县政府要加强水产养殖业管理,组织编制本市县养殖水域滩涂规划,划定禁养区、限养区和养殖区,强化水产养殖建设项目的合理布局和管控。严禁在禁养区内建设水产养殖项目。
二、各市县政府要加强水产养殖连片聚集区的环境管理,组织做好海水养殖连片聚集区养殖废水收集、处理设施建设,切实防止养殖废水污染周边海域。连片聚集区养殖废水应统一收集、集中处理、设置统一排放口。
三、各市县政府要对现有陆域水产养殖项目进行全面排查、清理,对违反相关管理规定的水产养殖项目应依法责令关停、限期搬迁。
四、各级环保部门要加强水产养殖建设项目的环境管理,严格项目环评审批,从源头上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。